未离婚但分居了,男方贷款是双方共同债务吗?
浦江律师
2025-01-06
夫妻分居后的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特殊情况除外。分居期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担了贷款,那么这贷款应视为是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该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由借贷人自行偿还。
上一篇:男方做生意欠债离婚女方要承担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