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能在哪个民政局办理?
浦江律师
2025-04-06
离婚手续应在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民政局办理。分析: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可选择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若常住地与户籍地不同,且当地有相关政策允许在常住地办理,也可在常住地民政局办理。提醒:若民政局拒绝办理或双方对离婚协议有重大分歧,表明问题比较严重,应及时寻求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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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处理方式:离婚手续通常有两种法律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选择建议:若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存在争议较大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则需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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